维护科学基金制公正纯洁保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自然科学基金委严查弄虚作假
本年度杰出青年基金候选人中有一人除名
为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和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大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000年年底,自然基金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原来行使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四项职能的机构合署办公,成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联合办公室。截至2001年12月10日,联合办公室共收到科技工作者来函76件,投诉举报内容,涉及专家评审不公20件,以同一内容重复申请2件,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10件,滥用科学基金经费7件,署名申请4件,弄虚作假13件。对重要的投诉举报,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党组批准,对有关人员或单位提出通报批评或内部通报批评8件,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件,追回科学基金资助经费2件。
东南大学教师夏安邦,1989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获得资助。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李亚非在东南大学进修期间,与夏安邦联名在《吉林化工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发表了一篇论文。经调查核实,该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具有抄袭行为。李来非、夏安邦抄袭他人文章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并且标注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违背了科学道德,对科学基金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二人通报批评,取消其3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刘卫于1995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前获得资助,勋建国为该项目课题组成员,陈舜青为该校教师,上述三人署名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1999年第2期发表了一篇论文。经调查核实,其主要内容抄袭了他人论文。对此,内蒙古工业大学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勋建国、陈舜青、刘卫三人抄袭他人文章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并且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违背了科学道德,对科学基金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给予上述三人通报批评,取消其2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
为提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和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制订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并从2001年起试行。2001年的异议期自8月30日开始,异议期为一个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人名单,通过互联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科技工作者提出异议。截止9月30日,收到有关举报3件。对举报某教授剽窃他人学术论文的问题,有关科学部聘请了五位同行专家进行审议,并听取了被举报人对他人举报其抄袭行为的解释和说明。联合办公室研究同意科学部意见,经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已将该教授从本年度杰出青年基金候选人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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