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一次重要会议上,一位著名的历史学家认为“现在经济、学术条件均已成熟”,“建议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修清史”。“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籍中是一个庞然大物,很多人都知道这是历代王朝的官修正史,不过通读过的人毕竟很少。最后一个封建专制王朝的“清史”也是由北洋政府的清史馆所纂修,但据这位历史学家说,它“是清代遗老编撰的,史实、史论、史识都站不住脚,不能作为一部正史流传下去”。此事使人想到:今天——21世纪还有没有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前朝正史?国家与社会应当怎样支持历史学研究包括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前朝史?
“二十四史”的说法不知始于何时何典?在“明史”尚未问世的清初时该怎么说?在明初时、元初时…该怎么说?每朝修史的方针政策、机构人员、经费支出等情况如何?如果有人将此一一考证出来,一定是很有趣的。推测起来,从某个时侯起历代王朝都意识到修前朝史是一件体现自身正统的国家(朝廷?)大事。这位历史学家的建议可能也是这一精神的一以贯之,因而很郑重地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会议上提议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组织修清朝史,顺便也排除了地方政府、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民间个人的修史资格。然而,修前朝史这一规范操作难道就没有完吗?君主制度不是早变成民主制度了吗?朝廷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该有多大的差距?设想一下若在北京某处挂出一块“中华人民共和国清史馆”的牌子不是很滑稽的事吗?至于说已有的《清史稿》是清代遗老编撰的,又涉及到对于赵尔巽的评价以及实际的主事柯邵(文下加心,音min)的评价,并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何况二十四史中是否还有遗老编撰的呢?例如明代遗老编明史、元代遗老编元史(由于柯还编有《新元史》,若将柯视为清代遗老,那又会产生“清代遗老修元史是否合法”这样的超级难题),二十四史中还有哪些“史实、史论、史识都站不住脚”?这样一路查下去不仅将花费政府的大量银子,还不知何年何月有结果。“而不能作为一部正史流传下去”就更难操作了:收缴、焚毁、销版、诏告天下?如果某些典籍已进入互联网怎么办?当然,若只把它们当作一部书,问题就简单了:能用则用,能用到什么程度就用什么程度而已。今天来谈关于《清史稿》的争论,应当只是学术地位的问题,而不是政治地位问题(它有没有政治地位问题?)。据专家说1958年中央政府总理“亲自委托吴晗拿出一个修清史的方案”,70年代末“邓小平将一封建议国家修清史的人民来信批复给中国社科院”,我猜想邓的批复没有对此表示很大的兴趣,他的处理是恰当的:不就是一本历史书吗!如果撇开以朝廷名义纂修、沿袭旧有文本体例的特定模式,实在不觉得“二十四史”在林林总总的史籍中有什么特别的不一样。斗转星移,曲折前行的中国已经到了“入世”时机,政府内外都在讨论政府角色的转换、定位,政府的概念不仅与朝廷大相迳庭,也将大有别于近九十年间的各种政府,让“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修清史”是不是离题太远,甚至不是“恍如隔世”所能形容的。
毫无疑问,政府与社会都应当支持历史学的研究包括再写一部甚至几部规模宏大的清朝史,这与政府、社会支持研究各行各业的学问没有什么两样,支持可体现为政策鼓励、基金资助等。至于这部书用文言文写还是用白话文写?是不是采用二十四史的体裁?支持者完全不必也无可能介入,更不可能通知全国凡事涉清朝一律以该书为准。政府资助下的科研成果并不会天然地具有某种政治优势,即使在24部正史风行的年代也还有大量野史的存在。关于清朝历史研究,只要是真正的学问,有人(或课题组)可以写它数千万字,也不妨有人只写100万字;有的人可以仿“二十四史”体例甚至采用文言文但也不能不准另一种写法的清史问世。无论如何,如此产生的清史著作与“二十四史”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这也体现着一个时代的无可奈何花落去。
1911年以来的清史研究似乎不能令人满意,不过这并不能归因于官修清史的浅陋或阙失,学术界当然清楚地知道人文社会科学落后的深层原因。“海外中国研究丛书”数年前出过魏斐德的《洪业——清朝开国史》,令爱好清史的读者大发“还有这样的清史”之感慨。比较一下由著名清史专家编写、权威出版社80年代初出版的《简明清史》两卷本,简直就是单调乏味、不堪卒读。中国的中国历史研究是如此的不思进取,却对于王朝的更迭表现出固执的兴趣,钟情于以某王朝的面目与标志的历史研究文本。然而这中规中矩的王朝更迭毕竟是终结了,历史研究与历史研究文本是不是也应退出官修正史的套路,例如以专题、问题为切入点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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