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6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08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2、2008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3、200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过中检或上次中检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检。如本次仍未按要求中检或中检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停拨后续经费直至撤项等处理。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2、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了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者,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中检不予通过。  
    3、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学校统一按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3、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0年9月13日。各单位科研秘书或项目负责人请在此之前报送中检材料至科研院人文社科处(主楼E座2002室,从东边电梯上)。  
    联系人:谢志锋  
    联系电话:82663981   
    电子邮箱:zhifengxie@mail.xjtu.edu.cn(发送时务请注明“×××老师中期检查材料)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按期完成中检任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www.sinoss.net)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下拨。  
    3、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不再拨付二期经费。  
    4、本通知所有附件可以从从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本通知所附附件转自社科网。

附件:(转自社科网)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7、未通过中检的2007年度一般项目/基地项目一览表

                                             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投稿人:谢志锋
    单  位: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电  话:826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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