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09年度项目网上申报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9-03-06浏览量: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科技部不予受理。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及创建申报项目
    1.单位注册的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至25日。申报单位访问项目申报网站,认真阅读“帮助”中的“973计划申报说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并将填报的单位基本信息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尽快传真至科技部(传真号:010-58882741、58882248),同时将原件一式两份,尽快寄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收到传真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往年已经在973计划申报时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项目申报网站,创建973计划或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申报项目及其他申请人账号,并将申报项目的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二)申报
    1.项目申请者使用从申报单位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项目申报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将其上传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3月31日17:00前)在网上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2.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在线打印两份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被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起装订,于截止日期后3日内(4月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如有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请将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一并寄出。以收到时间为准)。
    二、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部门(包括部委、行业、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并于受理截止日期后3日内(4月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申报期限申报项目受理时间为3月16日 8:00至3月31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尽早登陆申报系统,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58882692、 58882690,58882693,58882698、58882740,58882694,58882697、 58882238,58882696
    技术支持邮件地址:program@most.cn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承诺书


    投稿人:蔡丽红
    单位:科研院
    电话:8266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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