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规划办“申报08年度国家课题申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1浏览量:


陕哲社科[2007]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下发,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本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现就我省受理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的网站上下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网址:http://www.sinoss.net;)。没有条件上网的单位可到我办进行相关资料的拷贝或复印。
    二、为提高此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申报材料,提高申报的命中率,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三、特别强调:
    1、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没有收到结项证书的各类项目视为在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2、项目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对没有按此要求印制的申报书,不能通过我办的形式审查。各单位要做到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数据准确、页面整洁,符合全国规划办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再予以修正,一律以无效材料处理。
    3、各单位要确保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数据中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论证”3项内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可继续使用去年的软件或从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
    四、我办集中受理的时间为2008年3月17日至3月20日(集中受理地点在我办)。我办不受理提前申报、逾期申报和个人申报。
    五、需要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论证活页一式5份(一并夹在申请书内);本单位申请书录入的电子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用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我办原则上不接受未录入的项目申报书。
    六、请下列单位注意,务必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的申请书报送我办: 
    3月17日 上午:陕西省社科院 下午:西北工业大学
    3月18日 上午:陕西师范大学 下午:西北政法学院
    3月19日 上午:西安交通大学 下午:西北大学
    3月20日 上午: 陕西省委党校 下午:西安财经学院
    七、每项申报书收取申报咨询费100元。
    八、我办临时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一局综合楼320室。
    联系电话:029—85582601 卢尚义 安海胜 029—85581046 李凯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



    投稿人:张日鹏
    单  位: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电  话:82663981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