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23浏览量:


各相关院、所、相关老师:
    中航一集团于近日面向行业外院校发布了2008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包括(2008年度自由探索类)和(2008年度实验室类),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依据为《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8年度实验室类)、(2008年度自由探索类)。这两类指南可在先进技术研究院拷贝。
航空科学基金实验室类项目的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自由探索类项目的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8万元;重点基金项目的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2008年度只受理中航一集团所属科研院所的重点基金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从2008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二、上报方式:
    中航一集团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集中受理各校的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我校申报项目的老师请于2008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先进技术研究院进行汇总后上报。中航一集团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采用新版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上报,同时每个项目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含项目简表,可由个人版生成)供审查用,项目获得资助后再提交正式的申请书。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个人版可在先进技术研究院拷贝。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受理秘密级和机密级的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300元。
    三、注意事项:
    1、因中航一集团对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实行限项,我校的实验室类项目只允许报10项,自由探索类项目报2项。
    2、同期内每位申请者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3、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指南中的定向发布单位不一定就是最后的签约单位,可以与发布项目的实验室进行沟通、确定后再进行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石翔
    联系电话:82664016

                                               先进技术研究院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投稿人:石翔
    单  位:科技处
    电  话:8266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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