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02浏览量:


各位老师: 

    2008年度“陕西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该计划重点支持我省有比较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装备制造业、能源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现代医药、水资源和环境保护、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重点领域,提升骨干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
    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原则:  
    (1)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需求原则,集成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科技资源,推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工程化和产业化。  
    (2)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是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机构,可以建在企业,也可以建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我校已有的陕西省重点科研基地,仍然可以申报“陕西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满足企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需求,主要研究方向要与企业产品和技术进步发展方向一致,科研团队由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与企业科技人员共同组成。
    (4)建设和研发经费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资助(07年每项资助经费300万以上)。
    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应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曾承担并出色完成了国家或省上重点科技任务,学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得到公认;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工艺设备和场地;密切联系一批企业,并与之有良好的伙伴关系,有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2)企业应具有较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需求,研发活动活跃;有较雄厚的科技资源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2%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得低于销售收入的5%,能够成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投入主体;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手段和基础设施,能够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工程设计人员组成的技术开发团队,有一批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有较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和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请根据“陕西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积极申报。2008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继续采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陕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并使用申报软件生成项目上报电子版,随申报资料一同上报。下载网址是:http://www.sninfo.gov.cn。申报“13115” 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需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建议表,资金预算申报书,附项目建议书,资金预算申报书。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请于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节假日除外),将申报材料交于科技处成果与基底部。
    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82668331 
    省科技厅联系人:叶正勇 苗长贵 范孟慧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87294281,87294289 

    附件:1. 陕西省2008年“13115”科技创新工程及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申请书
    附件:3. 13115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预算申报书 

    投稿人:高 阳
    单  位:成果与基地部
    电  话:8266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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