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现将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荐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资料,于2006年5月23日前报科技处成果与基地部。申报时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申报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1、申报条件:
1998年以来获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成果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技术开发能力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技术,获得发明专利50项以上(含50项);
b)获得过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
c)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经国家登记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3项以上(含3项);
d)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信息产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作用,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申报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
1、申报条件:
1998年以来在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了创造性突出贡献,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系列或者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并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
b)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c)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经国家登记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以上(含2项),并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d)取得过特别重大的科技创新成果。
具体要求见附件1、2。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如实填写《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推荐表》或《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将有关发明专利、获奖、重大技术发明、重要创新成果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与推荐表装订成册,材料1式4份,电子版材料1份。于2006年5月23日前,务必将申报材料报到科技处成果与基地部。
本通知及其附件、表格等可在本信息附件中下载(也可在信息产业部www.mii.gov.cn 信息产业科技 成果与知识产权栏目下载);凡涉及保密的材料,请按保密规定渠道申报。
联系人: 高阳 黄忠德
电 话:82668331 82668338
附件1、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2、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投稿人:高阳
单 位:成果与基地部
电 话:82668331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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