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代理“商业秘密保存”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5-19浏览量:


各位发明人: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近日发出通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商业秘密保存与出证服务工作。此工作的开展,为企事业单位在专利申请前争取一个回旋时间,即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第二个申请保护的途径。这样做,弥补了商业秘密目前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弱点,强化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将有利于企事业提前做好保密工作,促进企事业及时采取有效保密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所谓商业秘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称之为“未透露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代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至少包括制造技术、蓝图、测试数据、研究报告和技术图纸等,而“经营信息”至少包括客户名单、销售手册、供应商名单和财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具有保护范围广泛、无期限限制、无地域限制和保密性更强等特点。作为有别与一般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与专利有密切关系:如果技术信息不披露,并由权利人进行管理,则为商业秘密;如果技术秘密予以披露,可以以专利形式存在,并予以保护。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商业秘密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休戚相关,已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重视,如果一项技术方案具有前瞻性和保密价值,又不急于公开,一般的做法是首先将它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一定时期后再适时申请专利保护。据调查,在专利许可贸易中所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与专利相关的占80%左右,与专利无关的占20%左右。显然,商业秘密与专利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屏障。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技术发明或创新作为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其产生的价值及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远超过其申请专利所产生的价值。但在现实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又是非常困难的,原因在于保密措施不严、技术人员“跳槽”频繁和其他不正当手段 都会形成 对商业秘密的侵害。通常所用的三种保密方式限制知晓人员、制定保密制度和与义务人签定保密协议,只涉及保密义务和形式,并没有涉及保密内容。当发生侵权行为而诉诸司法程序时,往往要求权利人提供法定拥有和管理商业秘密的证据,并对侵权方不当占有商业秘密的相关条件和证据进行举证,义务人也要进行反证或抗辩。商业秘密侵权举证,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讲都有一定的难度,在技术内容、范围方面举证尤为困难。基于以上原因,为了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企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开展为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提供保存出证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制定了《企事业单位会员商业秘密保存与出证管理办法》,请各发明人充分利用这一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代理各发明人的商业秘密保存申请。需办理此申请的请与我们联系。 

                    通大专利代理公司(交大专利事务所) 
                                         2004、5、19 


                     企事业会员单位商业秘密保存与出证管理办法(试行)

    一、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设计了《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一式两份),一旦会员单位的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在解决纠纷或法律诉讼过程中,应会员单位的请求,协会将出具《商业秘密出证书》及相关资料,以此举证,说明其归属,从而维护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当商业秘密转让、许可和质押时,协会也可出证。在《商业秘密出证书》中,商业秘密产生日为我会签收日期为准。
    二、 协会会员可向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提出申请,填写《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一式两份),并分别放入两个信封中封好。两份《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要分别签字盖章,两个信封封口处要分别盖章,两个信封放在一起要盖骑缝章(一共盖五个章)。然后,将两给小信封用大信封封好后挂号寄往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经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确认并在两个请求保密保存信封的背后签收日期和加盖公章后,其中一个信封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保存,另一信封寄回请求人单位保存。
    三、 在《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中,“商业秘密保密范围”是指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技术背景、技术产生过程和实验室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保密范围”一栏,可另附纸件,但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般不超过1500字。 “商业秘密保密要点”是指要保密的秘点,即核心保密内容。
    四、 我会对《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及其附件绝对保密保存,遵行不看、不审、不漏、不动的原则;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请求时,才会用于为当事人出证使用。
    五、 《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保存期为5年,到期可以续展;保存期自我会收到之日起算,申请人可自动撤回、放弃、若需要重新保存,则保存期重新起算。
    六、 商业秘密可存放在两个地方:银行保险箱和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由请求人自主选择。选择银行保险箱,有三把钥匙,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请求人和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分别持有,银行方面的费用由请求人支付。
    七、 商业秘密保存遵循“单项内容填写,一件一保存,一件一收费”的原则。自我会收到申请之日起当年开始缴费:普通会员单位,保存费为每年每件300元,理事以上会员单位,保存费为每年每件200元;自动撤回、放弃后又重新保存的,需要缴纳手续费,手续费为每件200元;保存期满后,可以续展另一个保存期,续展费为每件300元。采取银行保险箱保存方式保存的,协会每年每件增收500元。保存期内不缴费、期满不续展的,视为放弃,协会最长保存半年,然后作销毁处理。
    八、 请求人因到期撤消保存或申请专利等原因,可以自行撤回协会保存的原件。
    九、 为保存人出证,出证费为每件1000元。
    十、 我会出证只对保存件本身的真实性负责,保存件所载商业秘密的真实性由请求人负责。
    十一、 《商业秘密保存请求书》可以手写,也可打印,但均要签字和加盖公章。
    十二、 本办法从5月1日起开始试行。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04、4、12 

       投稿人:陈兰

        单位:交大专利事务所

        电话:8266896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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