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日科技合作”项目承担单位:
经中日双方磋商,中日科技合作第十次联委会将于2003年2月24日在日本东京召开。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确定继续合作的重点和继续支持的项目,促进中日科技合作向更高层次和水平发展,要求各中日科技合作项目承担单位对第九次联委会(2000年8月)以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就中日科技合作今后的开展提出建议。需准备的材料有:
1. 所承担项目的有关情况
包括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及项目进展报告(包括组织管理、经费
使用、进度、成果、存在问题等内容)。
2.
对今后合作的建议
建议范围要涉及本项目、本领域及整个中日科技合作三个层面;
内容要包括合作意向、合作计划、合作方式、合作理念等多方面内容。
3. 对在重点合作领域设联络员的意见
为便于合作的开展,加大重点领域的合作力度,拟在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信息技术(IT)、材料(纳米)、环境、能源等五个重点合作领域项目各设联络员一名,请各单位就此事提出意见,并请重点合作领域项目承担单位推荐本领域联络员一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合作领域、合作项目、联系方式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1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
联系人:冯吉兵 秦征
联系电话:010-66096914,66096457
传真:010-66020784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信息化处
邮政编码:100816
E-mail:feng@moe.edu.cn ; loujing@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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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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