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2002年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军工项目负责人在12月30日前将登记所需材料报科技处项目部。所需材料和相关事宜如下: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国防科学技术登记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附软盘一张(EXCEL97格式)。
4、“国防科学技术上报数据软盘”一张。
5、登记项目为01年12月1日至02年12月31日通过有效技术评价,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国防科技成果。
6、“国防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可从“www.cast.ac.cn”下载。
200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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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贺红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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