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科发计字[2002]4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0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2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
2002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好影响和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工作。主要包括对我国重点产业发展具有整体影响和基础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对传统产业提升有重大意义的新产品;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急需的新产品;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新产品;支持西部开发的新产品;对"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产业化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
二、项目的申报范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性新产品;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利用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其他基础研究计划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主管厅局、开发区、各市科技局审查→省科技厅评审→上报科技部。
(三)对已列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国家经贸委《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的附加材料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3)产品(样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4)若涉及环境污染,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或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
(5)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材料;
(6)增值税完税单;
(7)贷款合同;
(8)其他参考材料(如获奖证明、采标证明等)。
(二)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提供材料应力求真实可靠。发现弄虚做假,将不受理项目的申报。
2、填写申报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
3、必备附加材料随申报表提交并注意材料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申报表须经有关主管单位和部门及申报单位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附加材料可使用有效材料的复印件。
5、书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用科技部提供的申报系统录入、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附加材料在后),装订时请勿采用其它材质封面。
四、各市科技局、有关厅局及部门应严格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数据不真实、装订不合规范的项目,不得上报。
五、请各市科技局、有关厅局及部门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2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软盘一张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通知及有关材料、申报表格等材料可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或直接由科技部新产品网站相关栏目中下载。
科技厅网址:www.snstd.gov.cn或www.sninfo.gov.cn
科技部新产品网址:www.chinanp.gov.cn
联 系 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叶正勇 高凤鸾
联系电话:7294281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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