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浏览量:

关于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学会[2014]9号文件通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补充立项现在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基本要求

补充立项重在鼓励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领域、本高校、本专业领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深化改革的要求,聚焦政策实施及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组织团队联合调研,着手建设本研究领域的基础数据库、经验案例库,切实提升调查研究的质量水平,努力形成本组织可持续研究的项目成果。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认真选取最能体现本组织系统团队研究水平、确有扎实研究基础、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参加补充立项申报。

对团体会员单位补充立项的要求是:紧密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题,进行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努力提交能切实反映本地区、本行业、本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同时可重点关注以下研究领域:区域、行业、院校高等教育质量专题研究(年度);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优化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高等教育现代化、信息化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实践的专题研究。

对分支机构补充立项的要求是:紧密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及有关政策贯彻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努力提交能够切实反映本领域改革进展及成效的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可重点关注以下各项基础性工作:对本领域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点、难点、机遇、挑战的调研;本领域的重大改革项目及措施实施成效及问题的调研;2011-2014年本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文件的基本精神分析;2011-2014年本专业领域的大事要务实录;2011-2014年本专业领域改革发展概况的大数据收集;2011-2014年本专业领域改革创新的经验案例分析。

团体会员单位的质量研究报告、分支机构的专题调研报告均可依照专题或年度进展情况展开调研,补充立项将特别考察原有调研基础、团队调研能力、相关数据库和案例库建设情况,以及可持续研究的组织保障。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补充立项仅面向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的研究项目,重点考察调研专题的实践影响力、调研的组织领导能力、调研的团队协作能力、调研计划的可行性、前期研究费用保障等。每个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仅限申报一项,多组织机构协同研究、联合申报的课题不受此指标限制。

后期评审重点考察专题调研报告是否达到统一出版水平。立项前期经费自理,经专家中期指导评议和后期评审后,择优予以奖励性资助。个别调研内容或研究结论不宜公开,而确能提供内部咨询参考的调研报告,同样可以获得奖励资助。本年度拟资助能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的研究项目10-30项,每项资助3-8万元,在专题调研报告评审通过后拨付。

三、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间
  补充立项最终成果以“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加专题名称副标题的形式体现。报告要求能凸显改革政策实施效果分析、政策调整意见建议、调查访谈记录整理、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等实证研究环节,并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实践参考价值。

补充立项课题研究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计算。建议报告文字简明精练,篇幅在5-15万字为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课题研究成果,具有优先使用权,并负责最终研究成果的发表出版。

四、申报条件及管理事项

补充立项课题申报必须以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名义申请。要求课题申报单位能切实组建起协同合作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尽量体现决策、实践和研究者共同参与的广泛代表性。课题负责人需具备主持省部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能够真正承担领导调研和组织研究的责任。

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课题申报需提交申报书一式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本通知附件,亦可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www.hie.edu.cn)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志锋;电话:82663981Email:zhifnegxie@mai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