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科研项目顺利进行,规范临时人员聘用,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科研项目(课题)过程管理办法》(西交科【2016】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聘用临时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科研项目需要和劳务费适用范围聘用临时人员。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支付,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课题)聘用临时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将纸质表格(一份)交科研院审核。
四、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遵循“一月一发放”原则,由项目负责人于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当月《科研项目(课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档表格发送到rwb@mail.xjtu.edu.cn(社科类),xjlee@mail.xjtu.edu.cn(理工纵向类)、xmb977@mail.xjtu.edu.cn(理工横向类)。该发放表须由项目负责人和临时聘用人员亲笔签名,科研院审核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20日前科研院将发放汇总表报财务处(纸质表格和电子档表格),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临时聘用人员的银行账户。
五、聘用期间,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切事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六、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办法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七、2016年2月以前办理过用工卡的横向课题,需重新办理,办理时只需提交审批过的用工卡及工资发放表(纸质和电子版)。2016年3月以后原用工卡停止使用。
八、联系人:
自然类纵向:李晓君 82668790 主楼14楼1403室
自然类横向:沈利剑 82668977 主楼14楼1403室
社 科 类:韩淑琴 82663981 主楼20楼2002室
科 研 院
人力资源部
财 务 处
2016年2月20日
附件:1、《科研项目(课题)课题聘用临时人员申请表》
2、《科研项目(课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