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2浏览量:

各院及相关教师:

2016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经费为:12万元(实验室类)。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上年度已获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四、《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定向指南,需要申报的教师请前往科研院军工处(主楼西20楼)查阅,确定申报的需拷贝申报软件(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个人版”),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涉及内部敏感信息,申请过程中严禁发送电子邮件。

五、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统一上报基金办。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一份(光盘,由申报软件导出生成,导出的文件由WORD2003版生成);

    2、承诺书一份,承诺所报项目未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申请人签字、院盖章;

    3、根据航空基金办要求,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500元。

六、联系人:石翔 电话:82669147、1530920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