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能源局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3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国能发法改〔2017〕12号),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6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以及能源监管、立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成果;

  (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能源安全、能源预测预警系统、能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用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专著、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论文及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六、成果评审

  国家能源局将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专家的方式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打分,得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后,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

  七、相关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未经鉴定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三)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1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八、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于洋,电话:82668338,邮箱:yuyang@xjtu.edu.cn

  中国能源研究会联系人:于启明、张宇杰,电 话:010-88825998-8007,邮 箱: info@chnergy.org,zhangyujie@chnergy.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B座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