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5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资助项目的计划书已开始填报。请获得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陆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ISIS系统,在线填写项目计划书。在填写计划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填报时需特别留意:

一、计划书报送流程和时间节点:

1.请各位老师登录ISIS系统,填写计划书,并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计划书填写完成后,需请财务处审核经费预算和经费预算说明(主楼A座205),财务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基金委规定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6点,请各位教师务必于9月8日前完成计划书填写工作,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请财务处审核预算。

2.计划书电子版提交后,基金委会对计划书进行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ISIS系统中计划书状态,若需修改,请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点。

3. 基金委审核通过后,ISIS系统中计划书状态栏显示“基金委已审核”或“待接收纸材料”,此时方可打印计划书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计划书纸质材料需项目负责人在经费预算说明和最后一页项目负责人处签字,并在经费预算说明相应位置加盖财务处公章。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院老师签字、财务盖章完备的计划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二、注意事项

1、计划书中的资金预算表只体现直接费用情况;

2、计划书中的劳务费与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申请时的预算;

3、在填报时,请勿自行删除计划书“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等字样。

4、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并填写:其余部份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5、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人才类项目:请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科研院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联系电话 : 82665700

科研院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