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部关于征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8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3浏览量:

各相关教师:

为落实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3次会议,深化中韩青年科技人员交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启动“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8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的征集。有关内容和说明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一)已获得博士学位且目前正在科研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40岁;

(三)具备良好的韩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

(五)在国内参与中韩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或中韩联合研究项目人员优先。

二、“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支持领域

计划将优先支持生物、ICT(含高端制造产业)、新能源(含可再生能源)、高端材料等中韩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三、工作单位及期限

(一)青年科学家可选择韩国大学、政府支持的研究机构和私立公司所属研究机构,在韩方研究课题负责人的全面指导下,作为接收单位的研究人员参加与其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

(二)工作期限为自青年科学家赴韩之日起1年。

四、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国际旅费由派出单位自理,在韩生活费由韩方资助;

(二)韩方资助标准:2018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抵韩

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起,韩国研究财团(NRF)将为中国青年科学家提供250万韩元/月/人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

2.“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均要求提供原件(手写签名并盖印章);

3.“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

4.工作同意书(附件4):由韩方接收单位填写;

5.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申请人自行联系韩方接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并提供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邀请函须注明申报人员将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并将英文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用英文书写,并加盖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须提交2-7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以及附件2和3的电子版光盘一份至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同时,须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sp@cstec.org.cn,标题为“申请2018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项目”。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六、评审、立项与承办单位

(一)征集工作结束后,经评审筛选13名候选人员交予

韩方审理,韩方将根据自己的评审程序最终确定2018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并通知我方。最终结果约于4月公布。届时,我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被入选青年科学家派出单位,未入选人员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二)“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受理单位为中

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受理单位为韩国研究财团(NRF)。

七、申报咨询

中方:于倩文、杨鑫

电话:010-68574085 邮箱:tysp@cstec.org.cn

韩方:Soyoung Kim

电话: +82-2-3460-5704

校内联系人:何会

电话:1389184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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