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18〕44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及其全球气候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报。
附件: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及其全球气候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及其全球气候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
青藏高原是控制大气环流及其变化的重要因子,并通过能量和水分循环过程影响着区域和全球的气候变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深入,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及其全球气候效应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气候研究和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前沿。加深青藏高原对中国灾害性天气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将提升我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能力。
一、科学目标
实施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揭示青藏高原对全球气候及其变化的影响机制,提高亚洲及全球天气气候预测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领军人才,把我国青藏高原大气科学研究进一步推向世界舞台,处于国际的领军地位,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本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是:认识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青藏高原云降水及水循环过程以及对流层-平流层相互作用过程;建立青藏高原资料库和同化系统;完善青藏高原区域和全球气候系统数值模式;揭示青藏高原影响区域与全球能量和水分循环的机制。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是: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如何影响亚洲和全球气候系统。重大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青藏高原大地形对全球大气环流的调控。
研究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地-气相互作用;青藏高原多尺度地形的动力效应及其影响;青藏高原大地形对大气环流变化的影响。
(二)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对全球能量、水分循环的影响。
研究青藏高原云降水物理及大气水循环;青藏高原能量和水分循环的联系及其影响;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影响季风与能量和水分循环的机制;青藏高原和海洋对区域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协同影响;青藏高原对流层-平流层大气相互作用。
(三)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对我国灾害性天气气候的影响机理。
研究高原地-气过程对我国灾害性天气的影响机制;高原多圈层相互作用对亚洲季风和中国旱涝的影响;青藏高原对全球季风及气候异常的影响;天气与气候系统模式、物理过程、再分析资料和数据同化关键技术。
三、2018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2018年度是本重大研究计划受理项目申请的第6年,根据前期资助布局和整体进度安排,将进入集成升华阶段。经指导专家组讨论与研究决定,2018年度以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为主,培育项目为辅的形式予以资助。本年度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一)集成项目。
1.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区域多尺度能量、水分循环特征及其对灾害天气的影响。
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区域大气热源结构时空变化特征及其对灾害天气的影响;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区域多尺度环流系统形成机制及其对灾害天气的影响;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区域多尺度水分循环结构特征及其在区域、全球天气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2.青藏高原对流层-平流层大气成分交换过程及其气候效应。
集成多源探测再分析资料,应用动力学理论和数值模拟试验,分析高原对流层-平流层大气成分(水汽、气溶胶与臭氧等)交换的时空分布特征,揭示交换机制,研究其对气候的影响。
3.青藏高原云降水物理及其对能量收支和水分循环的影响。
集成多源探测及再分析资料,改进高原云降水物理数值模式并进行数值模拟试验,分析高原的云降水物理过程的特征,研究其云降水物理过程对高原地-气能量(辐射及潜热)收支与水分循环的影响。
(二)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
1.高原复杂地形与周边地区水循环过程多尺度变化特征及其天气气候效应;
2.青藏高原地-气耦合过程影响全球及区域能量和水分循环的机制;
3.青藏高原生态系统过程及其气候效应;
4.青藏高原区域天气气候变化与全球气候现象的关联;
5.青藏高原动力、热力过程与中低纬环流系统的相互作用及其影响效应。
四、2018年度资助计划
2018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少量培育项目。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中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400万元/项,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年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特殊说明的除外;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除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15日16时。
2. 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在分析国内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新的突破点以及创新思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青藏高原地-气耦合系统变化及其全球气候效应”,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集成项目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重大研究计划的实际贡献者。
(5)申请人应当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首先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的贡献。
项目申请书选题应符合本重大研究计划的实施原则,具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申请书的目标和内容应瞄准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突出有限目标,强调创新点与前沿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4.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5. 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一处
010-62327627,010-62327162
6、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电话:826657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