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团队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浏览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团队类)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以优秀中青年为骨干,以瞄准国际前沿,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持续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产出重要科研成果,引领学科发展方向,支撑科研基地建设为目标,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能够长期稳定共同开展科研活动的校内学术研究群体。

1.项目执行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4年)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

原则上不超过10万/人·年,按照团队成员人数核拨年度经费。

3.团队构成

(1)创新团队成员须为学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2)创新团队应为在长期稳定合作中自然形成的、在某一领域有固定研究方向和任务的学术研究群体。原则上,成员人数应在5-15人之间,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40岁以下人员不少于40%。

(3)鼓励科研人员在不影响原有教学、科研任务和其他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建学科交叉团队,原则上每位科研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创新团队。

4.申请条件

(1)创新团队成员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和被查明的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科学伦理问题,未受到法律、行政或纪律处分。

(2)项目申请人应为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为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富有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民主的工作作风和公正的处事风格,身体健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团队号召力。鼓励领军学者、青年才俊等优秀人才牵头组建团队。

(3)创新团队成员须具备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相对互补的知识结构与研究能力,已经取得突出成果业绩的团队优先考虑。

(4)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依托各类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以保证科学研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5.考核与结题

创新团队实行中期+结题的考核模式,由科研院负责组织实施。

(1)中期考核在2年资助期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需同时完成以下任务。

经费任务:2年资助期内团队成员累计科研到款不低于获资助经费的10倍。

贡献任务:2年资助期内团队在5类贡献任务(贡献任务表见附件)中完成不少于1类。

未完成中期考核任务的团队,项目视情况减少额度或终止执行,明显组织不力或绩效过低的,团队计入科研信用不良名单。

(2)结题考核在4年资助期结束后进行。结题考核需同时完成以下任务。

经费任务:4年资助期内团队固定成员累计科研到款不低于获资助经费的10倍。

贡献任务:4年资助期内团队在5类贡献任务中完成不少于3类。

未完成结题考核任务的团队,项目不予结题,明显组织不力或绩效过低的,团队计入科研信用不良名单。

6.人员管理

创新团队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资助期内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成员。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成员的团队,须书面报送变动详情和具体原因。

二、立项流程

1.申请人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tdmis.xjtu.edu.cn,登录须使用申请人本人统一身份账号。

2.限项申报,原则上各院推荐不超过2项。

3.科研院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三、注意事项

1.获得立项的创新团队应于次年1月15日前,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团队成员上一年度到款数据等信息。

2.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促进自然科学学术繁荣的实施办法》(西交科〔2017〕50号)要求,创新团队项目执行期内,须举办跨学科、跨学校的学术沙龙活动不少于4次,并在系统上登记(校级项目学术沙龙功能)。

3.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对于每年所拨经费,截至当年6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50%,截至9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75%,截至11月30日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如未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学校将视情况收回未按要求执行部分。

4.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各院领导应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问题

联系人:李雅石

联系电话:82667934

邮箱:liyashi2015@mail.xjtu.edu.cn

(二)系统操作问题

联系人:彭经理 刘经理

联系电话:17710766993 17710767780

邮箱:pengtingrui@e-plugger.com

科研院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