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0-02-18浏览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科研院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科研系统平台,继续推行师生办事“零跑路”,引导师生进行“非接触式”线上业务办理,用线上服务代替现场窗口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与服务全天候不停歇,切实有效地保障科研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再次温馨提示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

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各类JG项目、横向项目等均正常组织,全天候提供各类咨询、指导、组队伍和撰写申请书等服务。

2、科研基地的组织和申报

科研基地工作继续正常受理和组织各类科研基地的组织申报,积极做好基地申报材料的组织、筛选和打磨,提供提高材料申报质量的各类咨询、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创新港各研究平台的规划和搬迁,并做好协调。

3、科技成果奖的组织和申报

正常办理科技成果奖申报的各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的深耕细作、材料打磨、指导、咨询和各类手续办理等等。

4、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项目的招投标、横向合同签审、预算调整业务等均提供“线上签审、专人负责”。科研项目到款开通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外协转款及科研用印等业务每日均可来校正常办理。

二、联系方式

科研院处室

现场办公电话

处室主管

基地与成果处

82668331

臧老师13152415996

专项与科技开发处

82665834

董老师13359181159

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82665700

何老师13891849959

军工处

82669147

沈老师13891961659

综合处

82668330

82667086

李老师18710461334

科研院将同广大科研人员一起并肩作战,不断优化管理与服务,既能在教师工作顺风顺水时当好“店小二”,也能在教师遇到困难时当好“急郎中”。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效率,充分保障特殊时期科研人员业务办理的需求,在疫情期间为学校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科研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