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下达《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金决算表的编制: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财务处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决算表中支出数据必须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财务报销完成的数据(不包含未冲账的暂付款余额),之后发生的经费支出不应列在其中。
3、决算表中所有科目均不能超支。除设备购置费外,超支科目需要进行预算调整,请拟调整预算的老师将计划书预算表发至xjlee@xjtu.edu.cn,补录预算后,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tdmis.xjtu.edu.cn/),在线填写调整预算申请(详细流程见附件2),预算调整后,将调整额度填入决算表中“调整数”一栏,按调整后预算编制决算表。
4、《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经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按照审核结果将决算数据和决算说明录入系统,提交结题报告。财务决算办理流程见附件3。经费决算审核务必于2021年1月20日前发送至cwkysc@xjtu.edu.cn邮箱。
二、结题报告的撰写: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结题报告材料要求及时间结点: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16:00前,在基金委ISIS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电子材料,所提交的结题报告经费决算和决算说明部分必须经过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中心审核。
2、结题报告电子版提交后,基金委会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ISIS系统中结题报告状态,若需修改,请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若对财务决算进行了修改,请务必将修改后的决算报财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再次提交。
3、基金委未通知明确的结题报告电子材料审核截止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结题报告状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ISIS系统中结题报告状态栏显示“基金委已审核”或“待接收纸材料”,此时方可打印结题报告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结题报告,一份单独的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需项目负责人在最后一页项目负责人处签字,并于2021年2月23日-26日到财务处加盖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处加盖财务负责人章和财务处公章(盖章具体地点请留意财务处决算审查回复邮件)。
4、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院老师签字、财务盖章完备的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若届时仍有老师的结题报告尚未经过基金委审核,请留意学校进一步通知安排。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1、结题报告相关事宜 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联系电话:88965700、82665700
办公地址:创新港涵英楼5-3126
2、经费决算相关事宜 联系人:科研经费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2664832、88964832
审核邮箱:cwkysc@xjtu.edu.cn
3、预算调整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82668790、88968790
办公地址:创新港涵英楼5-3115
附件1、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2、科研项目预算调整PPT
附件3、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决算办理流程
附件4、2020年国科金决算对应表
附件5、结题报告模版
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