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申请人: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直接经费需求应在1000万元以上,不超过1亿元。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需经过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3.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教师,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项目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部门推荐”。
4.请申请人于3月5日前,在科学基金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3月9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需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签字,合作单位加盖公章)交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
科研院联系人:何会
电话:13891849959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