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科技部已发布“工业软件”等7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南清单见附件1,汇总稿见附件2),其中“数学和应用研究”“物态调控”“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引力波探测”“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10个重点专项(序号65-74)还处于指南征求意见阶段(4月3日截止),相关指南科研院已转发至相关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动员政策
1.对于牵头申报项目,科研院将择优划拨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培育支持(8-15万/项)。
2.对于牵头申报项目,科研院会组织专家进行多轮预审辅导和模拟答辩,有效提升申报书质量和答辩水平。
3.对于牵头申报项目,科研院提供申报书及答辩PPT范本、所有共性材料模板,全程提供专业化咨询、辅导、对外联络等服务,为项目申报工作保驾护航。
4.鼓励青年人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300-500万/项,十四五大量布局),立项后申报校内青拔A免函评。
5.对于申报指南仅支持1-2项的项目,如本校牵头申报,原则上不允许参与其他单位申报该指南方向项目。
6.4月11日上午9:00在教2-1400报告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布局与申报论坛,邀请指南专家解读指南布局,项目首席分享申报经验,诚邀大家出席。
7.牵头申报项目立项后,学校将在绩效奖励、硕博招生指标、实验用房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
二、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60周岁以下,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青年科学家项目团队年龄要求:
数学、物理等基础研究领域专项:男性1988年以后出生,女性1985年以后出生;
其他领域专项:男性1985年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以后出生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科研人员分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人员四类,其中前三类人员参与查重。
1)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改革前计划+重大专项+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数 + 本次申报数 ≤2且担任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的数目≤1;
3)不能因申报新项目退出当前项目;
4)国际合作和战略性合作专项国拨经费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互不查重。
4.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我校申报安排
请拟申报(含牵头和参与)的老师填写《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见附件3),经学院汇总后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申报意向后续如有新增,随时报送,以便科研院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及保障工作。
对于由本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科研院网上授权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给申报人,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科研院梳理了重点专项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及相关申报书模板(见附件5),仅供参考,如有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疑问,请及时与科研院专项处沟通联系。科研院专项处联系人:
胡俊腾 88965834 18209207599 juntenghu@xjtu.edu.cn
于 彤 88965834 18702962233 yutong1994@xjtu.edu.cn
背景资料:“十四五”开局2年,我校坚持谋划布局、挖掘培育、申报指导全方位项目申报生态体系,积极开展服务,扎实推进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共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6项(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牵头承担8项)、课题141项,有力增强了学校科技创新实力,为一流大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附件:
3.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