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26浏览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4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日至202612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团队所有成员须是CAS研究所科研人员,捷方团队中至少有1/3必须是青年科研人员或博士生。捷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捷(NSFC-CAS)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AS(中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捷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5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捷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的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二)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425日至202461016时(北京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徐进

  电话:+86-10-62325351

  邮箱: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捷方联系人:Zdeněk Kresl

  电话:+420-221-403299

邮箱: kresl@kav.cas.cz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会、杨梓、贺林科

联系电话:8266879088965700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