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管理,促进项目过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盘活科研项目存量资金,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西安交通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课题)过程管理办法》(西交科〔2019〕29号)及《西安交通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22〕33号)的要求,负责人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办理结余经费的财务结账手续。请各相关学院(部)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7月12日前做好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结账准备工作。
一、结题、结账范围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基金委准予结题的507项基金项目。
二、结题、结账要求
1. 项目预留的合作费额度全部执行完毕后方可办理,如有未执行完毕的合作费,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合作费的转拨或冲账手续;
2. 全面清理经费暂付款及项目中化学品冻结的经费,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暂付款冲销及化学品报销。
3.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查项目间接费用是否有未发放的绩效,如需继续发放,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发放完毕。
本次批量结题结账只涉及基金项目负责人本人名下财务账户余额结转,校内拆分的子课题请子课题负责人参照以上三条自查后登录科研系统https://stdmis.xjtu.edu.cn/自行提交结题结账申请,并备注项目类型(校内拆分子课题)。
三、结题、结账方式
对留归使用的结余经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22〕33号)规定,100%作为课题组科研发展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等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四、结题、结账流程
2024年7月13日,科研院按照基金委批复的结题清单进行批量结题审核,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办理财务结账。
*** 温馨提示:
截至2024年7月12日,若项目仍不满足上述结题要求,财务将按正常流程办理结账手续,只结转账面余额,暂付款及冻结金额后续只能在本项目完成报销及冲销,间接费用中结余的绩效额度视同负责人自动放弃并转入科研基金用于直接费用支出。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 李老师 88968790 贺老师 88965700
财务处: 王老师 82664832
科研院 财务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