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表彰在陕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鼓励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一)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10名。
(二)陕西青年科技标兵获奖者不超过15名,在本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三、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最多可推荐4名候选人。请各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向省科协推荐。每位候选人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2.各学院(部)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
3.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5.候选人的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6.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本人及所在单位、推荐单位,积极配合办公室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8.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五、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2.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7月27日18:30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兴庆主楼E座311科研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ningna@xjtu.edu.cn。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组织候选人在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上正式申报。
3.所报书面材料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李宁娜,029-82668330
附件: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