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现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模块查阅(相关指南仅供内部使用,已加实名水印,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如无账号,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本批次指南拟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能源、国际标准、材料科学、航空航天、公共安全、物理与天文、科学数据9个领域启动一批指南任务,拟支持约81个项目,国拨经费概算约4.43亿元人民币。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中央财政经费小于700万元,不下设课题;项目中央财政经费大于等于700万元,可下设课题。如项目下设课题,每个课题参与单位数不超过5个;如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申报项目时须有国(境)外合作单位作为合作方共同参与申报,国(境)外合作单位总数不设上限。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国(境)外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外方合作单位应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且分工明确,合作开展研究。
3.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申报单位和人员需符合通知/指南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和承诺书。专项办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二、我校申报安排
1.请拟申报(含牵头和参与)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见附件),经学院汇总后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科研院将以此为依据办理项目申报授权,申报材料盖章可在科研系统-科研用印申请。
2.鼓励牵头申报。对于牵头申报项目,科研院将提供申报书及答辩PPT范本,并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辅导,为项目申报工作保驾护航。
3.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6:00,我校牵头申报项目请于系统截止前2天完成提交工作,以便科研院组织形式审查及推荐单位进行推荐,后续评审安排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业务咨询
重点专项咨询:010-58881151,zlx1@istcc.cn
科研院联系人:胡俊腾18209207599 zdzx@xjtu.edu.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申报项目意向清单
科研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