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1-13浏览量:
一、寒假期间以下业务暂停办理: 各类科研到款、助研经费、外协转款、外聘等二、横向科研合同的办理时间: 1月31日、2月11日、2月14日在此期间只办理横向科研合同的审核、盖章(双方盖章后可在登记本上编号)。三、2月17日恢复正常办公。
投稿人:于淼 单位:科研院综合处 电话:82667086
上一条: 关于召开“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动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