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及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08浏览量:


各院:

    为充分发挥西安地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优势,有效集聚知识产权智力资源,加快培养和储备知识产权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我局决定建立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及青年人才库,并面向社会接受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西安地区行政管理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司法、教学、研究及服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 (四)专家在60岁以下(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不限),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人才在45岁以下,具有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三、专家职责
    根据需要接受聘请参加如下工作: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本市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课题研究。 (三)参与本市重大科研、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等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研究本市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和咨询意见。 (五)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活动,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咨询指导和对策建议。 (六)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活动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专家采取兼职方式开展工作,并由聘请方支付报酬。青年人才除可根据需要参与以上工作外,还可接受委派参加相关知识产权培训、进修、学习。
    四、推荐与审批
    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及青年人才库实行开放式建库,常年接受推荐和申报,定期组织审批。专家及青年人才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我局知识产权管理处负责,西安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协助联系。 专家及青年人才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名额不限,个人可直接向我局申报。单位推荐及个人申报材料经我局汇总、初审后,报局办公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推荐方式
    首批推荐和申报工作,由单位填写《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青年人才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连同被推荐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成果及获奖情况复印件等资料,通过E-mail、传真、邮寄等方式,于2010年10月27日前报送科研院综合处。
    个人申报可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或西安知识产权信息网(http://www.xaipo.org.cn),下载并填报《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青年人才推荐表》,于2010年10月27日前报送科研院综合处。

    投稿人:高阳
    单  位:科研院综合处
    电  话:82668338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附件【1286520864.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