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海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0浏览量:


各院:

    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海外人才的支持,请组织有关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现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受聘助理教授、讲师或相当职务,取得重要成果,能够成为本学科优秀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2.申请当年,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0岁,哲学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岁。
    3.申请者承诺到推荐高校全职工作,推荐学校要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积极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清单(附件1)8月28日前报至科研院综合处,学校于开学后即进行校内评审,确定最终上报人选。申请者须在9月10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和纸质材料一式七份交学校科研院,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联系人:贺红 黄忠德
    联系电话:82667086 82668338

    投稿人:贺红
    单  位:科研院综合处
    电  话:8266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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