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3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请各位申报者于2009年8月20日将《项目申请书》打印2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1套(如为纸质版本,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20层东侧),由社科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评审结束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4项)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一览表》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须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投稿人:王颖文
    单  位: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电  话:82663981
    Email:rwb@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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