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哲社科〔2009〕04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近期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统计,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次统计范围涵盖高等院校、社科院、党校和党政机关四大社科研究系统。具体范围包括:
(1)全日制本科以上普通高校、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社科院和党校和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所属社科研究机构(参见表1和表2)。
(2)民办本科以上高校和民办重点社科研究机构(参见表3)。
2、本次统计的学科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管理学可归并到应用经济和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统计。
3、本次统计的社科研究力量主要是指:在职和已退休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专门从事文科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民办高校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只统计在职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参加本次统计工作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办。
2、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
(1)《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2)与上述纸质文本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一律采用Excel文件格式)。
3、时间要求:请于2009年7月9日之前将统计数据报送我办。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表1:《在职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2:《已退休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3:《民办本科以上高校或民办重点社科机构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10号陕西省委宣传部 省社科规划办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安海胜
电话:(029)85581046
电子邮箱:ahs19718018@163.com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6月16日
投稿人:安海胜
单位: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电话:85581046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