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纵向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用工计划及工资发放标准,科技处定期组织专家评审,雇用人员在签订用工合同后,工资直接拨入其个人帐户。根据上述办法,办理纵向科研课题雇佣临时雇用人员程序如下:
1、提出用工申请 每年上半年3月底前,下半年9月15日前,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允许开支范围,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向科技处提出用工申请,科技处审核后将审查结果通知课题负责人,同时将审核通过的课题聘用人员清单转至人事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用工申请的,推迟至下一学期办理。
2、签订用工合同 人事处代表学校同项目负责人、临时雇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人员聘任合同,原则上用工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因课题需要要求继续聘用的,需重新签订用工合同。
3、工资发放课题负责人根据科技处审核批准的发放标准,提交科研临时用工发放表(excel表格,见附件),需要注意的是课题负责人需要为每个临时用工人员办理校内银行存折,届时工资将直接由财务处打到所提供的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存折账号上。每月20日以前,请课题负责人将课题负责人和雇用人员签过字的科研临时用工发放表交至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将发放清单和发放表递交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发放表发放工资,未按时提交科研临时用工发放表的课题本月临时工工资将不能兑现。
投稿人:蔡丽红
单 位:科技处
电 话:82668388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