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3-18浏览量:


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05]171号)精神,2005年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
    为了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陕发改发[2004]746号)的有关要求,由项目申请人编制相关资料,由学校汇总后,经陕西省发改委推荐上报国家发改委。
    二、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发布的支持重点要求(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期2005年4月1日前报学校科技处项目部。  
        咨询电话:陕西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杨雄毛87294266 
        学校科技处项目部 沈利剑 82668977。 


       投稿人:沈利剑
       电话:826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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