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部:
接校考核办通知,本年度科研工作考评工作由科技处组织。根据考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参照《2004年度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有关内容,总结本单位科研工作,于2005年元月8日前将书面材料及自评打分表交科技处办公室。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参照各单位的科研总结材料及自评打分表对各单位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
2004年度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表已通过办公自动化发给各单位。
科技处
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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