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对承担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工厂条件审查等相关工作的防伪技术专家实行注册管理,该工作现开始实施。请各地方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伪技术专家注册条件如下:
(一)熟悉防伪及相关专业技术,具备防伪技术或防伪管理方面的专长;
(二)能较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的新动态;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产品防伪管理行政副处级以上职务;
(四)坚持科学和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防伪技术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等规定;
(五)身体健康,热爱防伪事业,能积极参加防伪技术评审及相关工作;
(六)遵守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二、凡符合专家注册条件的人员(包括质检、公安系统内离退休人员及社会上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关人员),均可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中国防伪行业协会或中国防伪技术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申请书应同时递交电子版本,电子表格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质量管理栏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子栏目)。
三、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防伪协会应主动与有关专家联系,为专家申报提供方便。
四、请各地方局及协会认真审核防伪技术专家注册申请,正式向全国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防伪办)推荐,并于9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到全国防伪办。
五、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戴莹、胡品洁
联系电话:010-82262035、82262038
传 真:010-82260118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全国防伪办
邮 编:100088
来函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家注册申请”。
“防伪技术专家注册申请表”见科技处下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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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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