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1-03浏览量:


    各院: 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现已开始申报,申请办法如下: 

    一、科学出版基金面向全国,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或重要的出版物的出版,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及海外华侨、华裔科技工作者,均可按本申请办法提出申请。对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书稿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资助。 

    二、科学出版基金按照专家评议、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资助本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图书和学术刊物的出版。 

    三、图书申请者可在已有全部书稿,或已拟就详细写作提纲并完成书稿的重点内容后提出申请,后者必须具备在较短时期内完成书稿的条件,保证如期完稿。 

    四、 
图书申请者需填写《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申请书》(图书),连同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及能代表该书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的样章(数节至数章),一式四份,由申请者直接寄交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公室)。 

    五、申请书需有二名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申请者和主要合作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申请。如拟申请第二项,须在第一项交稿后提出。 

    七、学术刊物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原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刊物,须有科学出版社推荐意见。 

    八、刊物申请需填写《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申请书》(期刊),连同其他能代表该刊学术水平的相关文件,一式四份,由申请者直接寄交基金办公室。 

    九、基金办公室受理申请项目后,经初步审查,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分送专家评议,再经专业组评审,最后由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资助。评审结果由基金办公室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者。申请书及其附件一律不退,由基金办公室留存备查。如需退还样稿的,申请者需事先说明。 

    十、图书项目获准资助后,申请者要严格按申报的主要内容、稿面字数(表格和线条图按所占印刷版面字数计算,黑白图版按所占印刷版面字数的1.5倍计算,彩色图版按所占印刷版面字数的4倍计算)和交稿时间执行。如确需增加篇幅,所增字数不得超过原定字数的10%;如遇特殊困难,不能如期交稿,可向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另作安排。 

    十一、凡获科学出版基金资助的图书项目,均由科学出版社与申请者签订出版合同,并指定责任编辑保持经常联系。 

    十二、欢迎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出版。在申请项目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已有专款资助和能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但申请者不能要求特殊照顾。若提供资助金额超过该书需要的,欢迎作为捐赠纳入本基金。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者名单,并向捐款数额较大者颁发荣誉证书等,以示谢意。 

    十三、科学出版基金资助费只用于弥补出版亏损。有关申请事宜,请与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或查询,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或专业组成员不接待申请者。 

    申请书见科技资料里的下载空间,申请书请于2003年2月28日交科技处综合部处,我们将统一上报。 

    联系电话:2663980 
    联 系 人: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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