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基金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必须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年度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0年度校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在职博士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填报《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关研究成果,装订整齐。
2.2001年度校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附有关阶段性成果。
3.以上报告统一由所在学院于11月8日一式一份交科技处项目部。
联 系 人:韩淑琴 董康宁
联系电话:2668388
科技处项目部
2002-10-21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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