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0-10-30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八六三计划信息领域办公室的通知,对“九五”期间各课题承担单位获得国际专利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于资助,即获得国际专利的单位可以凭国际专利证书和发票,向八六三领域联办申请补助。补助金额在专利费用的50%左右。 请各课题组将所获取专利及申请补助金额于11月15日前上报科技处项目部。 科技处项目部 200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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