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038号),决定2008年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有关计划中,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为做好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要求,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并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项目请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项目备案材料等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本报送科技处项目部。
三、有关附件请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重要通知和快讯栏目中下载(网址:www. dost.moe.edu.cn)。
四、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沈利剑
联系电话:82668977 82668330
特此通知。
投稿人:沈利剑
单 位:项目部
电 话:826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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