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下发2004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7-01浏览量:


陕哲社科04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意见》的精神,引导和组织全省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繁荣和发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陕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为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2004年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实施。现就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紧密联系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与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的实际全面深入研究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陕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提供决策参考。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本次课题(对于《指南》中规定的全局性、战略性的研究课题,申报者可根据研究重点设计具体研究题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要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要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
    
4、请你们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推荐方具备申请资格。所有在研国家级和省级规划课题的专家学者不允许申报且不得作为课题主要参加者申报。
    5、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由各单位科研部门代收后与申报材料一并交我办。
    
6、如申报的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资助经费课题必须保证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对自筹经费课题也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我办2004年最新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为提高此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申报材料,你们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汇总,填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省级课题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申请书》及《汇总表》可从西安交通大学科研处、陕西师范大学科研处、西北大学科研处的网页上下载(网址:西安交通大学:www.xjtu.edu.cn;陕西师范大学:www.snnu.edu.cn;西北大学:www.nwu.edu.cn)。没有条件上网的单位可到我办进行相关资料的拷贝或复印。 
    2、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我办集中受理的时间为2004年9月20日至24日(集中受理地点在西北大学科研处)。请你们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式3份和本单位录入软盘的《汇总表》在集中受理期间报送至西北大学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提前申报和个人申报。


    
五、联系方法
    
1、我办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0号省委大院2号楼3层18号
    
联系电话:029—85582601(兼传真)  卢尚义
    029—85581046           何军  韩光
    2、西北大学科研处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联系电话:029-88303472,88521783   马朝琦 寇楠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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