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申请说明

发布日期:2017-06-01浏览量: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政策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建设高水平的稳定的政策研究团队是支撑国家治理和宏观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7年管理科学部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将专门资助“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

二、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为利用和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成果,体现基金的前沿性、引领性、科学性的特色,支撑国家宏观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推进高水平政策研究队伍的建设,提升中国学者的政策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根据专家的建议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7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招标。

1、“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主要资助长期从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团队,如长期在经济增长与发展、金融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粮食安全、三农问题、教育管理、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领域从事政策研究的团队。

2、申请者系所在研究团队或机构的学术带头人,主要参与者应为所在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具有从事政策研究的良好基础和影响力。团队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和可持续性,依托单位能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鼓励与有良好前期基础的政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在数据共享和指导实践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3、研究主题须是当前国家决策层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之一,无论国际还是国内议题都是针对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申请团队具有长期丰厚积累并能集成升华的政策研究选题,以确保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能满足国家和决策部门的需求。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注意事项:

1. 2017年拟资助5个“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200万元/项左右(两期)。

2. “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实行分期滚动资助,研究计划须按两期设计(第一期资助期限:2017年8月—2018年7月,第二期资助期限:2018年8月—2019年7月)。申请材料中请填写研究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第一期完成后将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延续资助。

3. 申请者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案,撰写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

4. 申请材料除阐述主要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之外,还须着重说明本研究团队的发展历史、主要政策研究方向、研究积累和数据基础,以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并提供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5. 请拟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17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4,“资助类别”选填“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研究类项目”。正文部分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6. 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并对通过预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发出答辩通知。接到答辩通知后,负责人须本人到场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申请。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由课题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6月30日16:00截止),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申请书pdf文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应急管理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以寄出时邮局的收寄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高杰(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7153)。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不同于常规的面上项目,因应急管理项目的时间性要求,其申请书在ISIS系统上成功提交后不经基金委接收部门受理,直接由管理科学部接收和组织评审。因此,在我们正常接收和审核了申请书的情况下,该申请项目在ISIS系统上也会显示“未审核”或“未确认”状态,这不影响您申请书的正常评审。

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差额遴选,计划在7月下旬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对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将在7月30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课题不再另行通知。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电话:826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