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加拿大魁北克研究基金会(FRQ)-古巴环境与科技部(CITM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17-06-07浏览量: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魁北克研究基金会(FRQ)及古巴环境与科技部(CITMA)分别签署的科学合作备忘录以及三方共识,在脑成像领域联合征集资助双边合作研究项目,旨在促进中国科学家与加拿大魁北克地区及古巴科学家开展联合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研究水平。

二、 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1. 与衰老相关的高发性神经病理学早期检测的脑成像研究(Brain mapping research for the early detection of highly prevalent age-related neuropathology)(申请代码:H18)。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指定申请代码H18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项目须1、充分利用三国研究人员的专业互补性;2、采用多模态研究;3、展示能够影响公共健康的临床运用政策;4、整合信息平台的使用,完善中、加、古三方团队数据及科学活动的记录。

(二)资助规模:1项。

(三)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四)资助年限: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资助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中国、加拿大、古巴三方合作者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三)中国、加拿大、古巴三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FRQ和CITMA提交申请,对于仅有一方或两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三)《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RQ-CITMA项目(中加古)”,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由中、加、古三方申请者共同完成的英文联合申请书(见附件1. 英文联合申请书模板);

2. 合作协议(见附件2. 合作协议模板)。中、加、古三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英文学术简历(见附件3. 简历模板)。中方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提交三方申请人及主要成员英文学术简历。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所有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美大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截止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9月11日16:3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7年9月11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洁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7017;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shenjie@nsfc.gov.cn;liuxp@nsfc.gov.cn

邮 编:100085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会、贺林科

电话:826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