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9浏览量:

各 院:

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要求

请各单位从事相关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严格按照“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流程

按照申报要求,同一指南项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包括联合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联合申报的老师也须填写此表),电子版提交学院;

学院负责汇总遴选,并将汇总表9月12日前提交科研院。并请注意,同一指南条目不允许重复申报,如有重复情况,请学院协调。

科研院审核汇总表,如无指南重复情况,将通知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如出现不同学院间指南重复申报情况,将组织评审,确定申报人选。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接到科研院允许申报通知后,进行网上申报。并请注意,本次申报仅通过“智•海”网站受理网上申报,所有网上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网上提交前申请人请提前将申请书纸质资料提交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申请书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后提交项目申请书PDF版。

申报时间,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24:00止,在“智•海”网站完成项目申请书提交,过期系统将关闭。

(三)申请人

申报人员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非项目组成员的同行专家推荐。

参研人员应为中国国籍。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满足指南项目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

三、注意事项

管理费:要求严格按照前六项的15%预算;

为保证网上申报顺利提交,申请书盖章工作务请9月2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请9月25日前完成;

初步审查阶段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楠平

联系电话:82664016

附件:

1、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

2、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

3、热能动力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