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9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380号),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具体详见附表和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的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2. 申报单位根据重要支持方向的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设立课题。项目申报书应涵盖重要支持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提出明确、可考核的指标。

3. 原则上每个重要支持方向立项支持1个项目;本批项目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2.5亿元。在项目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只提供项目任务申请书和初步预算需求总额,不编制经费预算。经专家评审基本确定立项后,由项目申请单位编制预算申报书。根据项目评审和预算评估情况,正式立项并签订任务书。

4.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课题负责人之一。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

5. 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邻近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6. 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应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7. 项目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 所有申报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

二、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含课题)负责人须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项目(含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8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查重范围内。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三、我校申报安排

1、请拟申报(含牵头和参与)的老师填写《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拟申报意向清单》(见附件),经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科研院将进行汇总,并以此为依据来给项目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盖章。对于由本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科研院网上授权后将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发送给申报人,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8:00至2018年1月31日17:00,请各位牵头申报人1月20日前将申报书提交单位管理员,以便学校有充分的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申报书经推荐部门提交后,申报人将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2018年2月1日前交至科研院盖章。

4、如有关于科技基础资源调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科研院联系人: 杨晔 029-82665834 yyang0131@mail.xjtu.edu.cn

科研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