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装备发展部“十三五”火炸药与毁伤技术领域2018年预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浏览量:

各学院:

依据装备预研“十三五”规划,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已于2018年11月25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版块发布了“十三五”火炸药与毁伤技术领域预研项目2018年度指南,共有67条涉密指南条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如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申请人应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本项目子专题总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四)其他

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二、指南查阅

涉密指南请于主E308室军工处查阅。

三、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意向汇总

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前将申报意向汇总后报送科研院。

1、请申请人将申报意向(须与指南完全一致)报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12月4日前将《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脱密报送科研院军工处邮箱:huilingzi@xjtu.edu.cn,同一指南方向同一学院限报一项;

2、学校将全部申报情况汇总后,如存在同一指南不同学院多人申报情况,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二)形式审查

请申请人于12月17日前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盲评)》(附件2)1份至军工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准备正式提交材料。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院军工处。

2、提交材料内容

(1)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纸质1份、《项目申请书(盲评)》(附件2)纸质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平订,不得胶装;

(2)电子光盘1份,内容包含《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项目申请书(盲评)》(附件2);

注: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项目信息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申请书(盲评)。

3、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流程,履行相关手续,切勿在网络上传递相关材料;

(2)《项目申请书(盲评)》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信息。如盲评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3)《项目申请书(盲评)》中的经费概算请参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765号文》(附件5)进行编写;

(4)申请书及附件请提交WORD格式的文件;

(5)每个申报项目的8份盲评申请书须放入一个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请人及其联系电话。

四、官方答疑安排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参加官方现场答疑会了解更全面的指南信息。

1、答疑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00;

2、相关要求:申请单位参会人员须携带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

3、答疑地点:北京市中建紫竹酒店五洲厅(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酒店联系电话:010-88515588)。

五、盲审评审与盲审结果公示

1、项目立项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评审要求按照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2018年8月8日发布的《“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2018版)》(附件4)中的共用技术部分执行,属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按规定开展经费概算审查工作;

2、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20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未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

3、项目的会评要求学校会在盲评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

惠灵子 82669054

科研院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1、 申报意向汇总表

2、 《项目申请书(盲评)》

3、 《申报项目信息表》

4、 《“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2018版)》

5、《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765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