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一般项目:支持经费5-2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2年12月。
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申请必须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一般项目申报单位要求为我省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每项不超过5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一般项目支持额度每项不超过10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2年12月。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企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已另行发布http://std.xjtu.edu.cn/info/1008/33689.htm)。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中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项,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2年12月。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
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30 万元/项,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杰出青年项目不资助以下人员:国家级人才、“三秦学者”获得者。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后补助无需项目申报)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分为“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和“科创板” 上市企业培育项目两类,“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支持金额30-50 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科创板” 上市企业培育项目支持金额100 万元以内,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
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项目:每个创新点原则上支持经费40-80 万元,项目起止年限2021年1月-2023年12月。
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项目指南及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每个团队资助强度为50-100万元,建设期3年。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原则上每个平台获财政科技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平台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二、限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指南发布之日起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企业联合基金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注意事项
1、申请预算说明: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项目获得立项后若有自筹经费要求的,自筹经费来源为在校的横向科研经费或企业配套经费。
2、有合作申报单位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合作申报协议需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
3、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的项目,推荐部门选择“陕西省教育厅”。
4、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7月23日17:00。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3.申请书提交至陕西省科技厅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项目联系人:杨梓、仙莹 联系电话:82668388
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联系人:贺红 联系电话:82668331
附件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2:陕西省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5:申报合作协议书模版.doc
科研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