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议通过的新药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将分批启动实施。其中,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经专项总体组专家研究并编制完成,已经发布。本次申报在原有“十一五”计划第一、二批申报基础上对原有优秀项目继续滚动支持,同时新增部分课题。
一、研究内容
项目一、创新药物研究开发:1、新药候选药物研究;2、新药Ⅳ期临床研究;
项目二、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1、大品种药物技术升级;2、专利到期药物大品种技术再创新;
项目三、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
项目四、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
项目五、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六、国际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要求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作为项目责任单位,且必须由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课题负责人年龄原则在57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并具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受理
1、截止时间
国家截止2011年7月8日17:00和2011年10月31日17:00;
学校审核盖章时间为2011年7月1日前和2011年10月24日前;
2、申报材料一式11份(含两份原件),光盘一份由学校审核,课题负责人报送。
3、邮寄地址: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4、课题要求统一采用申报软件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
附件一、“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附件三、课题申报书基本情况简表(1-3)
课题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查询。
投稿人:李晓君
单 位: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电 话:82668790
Email:xjlee@mail.xjtu.edu.cn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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