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法学会201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6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

    2010年度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经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按部级课题审批和管理。
    (一)课题分类:201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为鼓励创新,培养人才,今年新增设青年项目,面向有相当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学者。
    (二)课题研究内容:申请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项目、一般课题,题目必须从课题指南中选定;自选课题,可在《中国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规定的范围内,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当前“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考课题指南,也可由申请人自定题目,择优立项。
    (三)课题资助经费标准:重大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自选课题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并经鉴定为优秀的,予以后期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青年项目、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在45岁以下(即在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自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职务;所有申请人均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任职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除自选课题外,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并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种课题类别,限报一项课题;
    三、研究期限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遵守《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规则》及相关规定。
    2、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或曾承担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4、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法学会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了解详细信息和下载相关附件。 
    五、申请办法
    (一) 请申请人按照《201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201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规则》的要求,填写《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向科研院人文社科处提交《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可登录www.chinalawsociety.org.cn下载)一式9份。
    (二)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 zhifengxie@mail.xjtu.edu.cn
    (三)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资格证明是指: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任职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只提交一份。
    (四)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9日。注:中国法学会通知要求为5月10日(按邮戳)。
    联系人:谢志锋
    地址:主楼E座2002室(从东边电梯上)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联系电话:82663981
    电子邮箱:zhifengxie@mail.xjtu.edu.cn

                                       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0年4月26日

    投稿人:谢志锋
    单  位:科研院人文社科处
    电  话:826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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